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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字之差引纠纷:这家餐饮店为何被判赔4万?
发布日期:2026-04-22 阅读次数: 来源:商标圈

  一家冰煮羊店,为了蹭知名品牌的热度,把招牌改了又改,上演了一出“改名连续剧”。结果呢?被判赔4万元。


  事情发生在呼和浩特,当地有个小有名气的餐饮品牌“泽成冰煮羊”。这家店经营多年,在呼市餐饮圈里算得上是响当当的本土品牌,线上线下人气都很旺。





  

  俗话说树大招风,名气一大,就有人动了心思。


  2024年,泽成冰煮羊发现有一家新开的冰煮羊店铺,门头招牌上写着“择成冰煮羊”。仔细一看——“择成”和“泽成”,读音一样,就换了个偏旁。


  这不明摆着“搭便车”吗?于是,泽成公司把对方告到了当地法院。经过法院调解,双方达成了协议:被告立即停止使用“择成”相关标识,更换招牌。事情到这儿,按理说应该结束了。


  但没过多久,泽成公司又发现那家店铺换了招牌。新招牌上写的是——“蒙泽成冰煮羊”。




  从“择成”变成了“蒙泽成”,在“泽成”前面加了个“蒙”字。线上平台的推广名称也同步更新了。


  这分明是铁了心要蹭名牌,于是泽成公司提起诉讼,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。


  法庭上,被告的辩解是:我用的“蒙泽成”是我自己注册的商标,怎么会侵权呢?


  法院查明了一个关键事实:“蒙泽成”这个商标,已经被相关部门裁定予以无效宣告了。也就是说,被告所谓的“权利基础”,早就站不住脚了。






  更重要的是,法院把两个标识放在一起比对——“蒙泽成冰煮羊”和“泽成冰煮羊”,两者只差一个字。整体结构、文字排列、读音、视觉印象,都高度相似。而且两家做的都是冰煮羊生意,服务完全相同。普通消费者去吃饭,看到这两个名字,能分得清谁是谁吗?


  法院还注意到一个细节:被告之前就因为用“择成”被起诉并达成了调解协议,现在又换了个“蒙泽成”继续用。这说明什么?说明被告就是冲着“泽成”的名气来的。


  最终,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,判令立即停止使用“蒙泽成冰煮羊”的招牌和线上宣传,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,共计4万元。


  被告以为先改成同音字,再加一个字,就能绕开法律的边界。但法院看得很清楚:你改来改去,本质上还是在蹭人家的品牌。只要你的招牌和别人的知名品牌高度相似,做的又是同一类生意,哪怕只差一个字,该赔还是得赔。


  对做创业的朋友来说,这个案子也是个提醒:做生意还是多花点心思在原创上,只想着蹭流量,终归不是正道。(本篇内容转自商标圈公众号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)


江苏华企立方市场部编辑发布